欢迎使用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畅游")提供的"畅易阁"平台(下文简称为"畅易阁")服务,
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请用户在使用"畅易阁"服务前,详细阅读本《畅易阁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所有内容,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畅游责任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承担"、"不保证"等词汇)、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不应"、"无权"等词汇)、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通常适用加粗字体标注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
本协议系由用户与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就用户使用"畅易阁"服务所订立的权利义务规范,具有合同效力。
用户了解并同意:当用户点选"同意"键并完成注册,或安装、登录、实际使用并接受"畅易阁"服务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约束。如果发生纠纷,用户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条款,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畅易阁"平台及"畅易阁"服务。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本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将会重新弹窗通知予用户重新签署。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畅易阁"各项功能或享受各项服务。登录或继续使用"畅易阁"各项功能或享受各项服务均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服务协议。
除另行明确声明外,平台中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服务协议约束。
第一条 定义
- 1、畅易阁:指"畅易阁"官方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内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服务的在线交易服务平台和系统。
- 2、网络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游戏、移动游戏(包括但不限于iOS版本、Android版本及其他操作系统版本)、网页游戏以及现存的或将来出现的载于其它终端的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所指的具体游戏或具体版本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 特别说明:"畅易阁"官方在任意时期内,均有权自主决定对某款网络游戏或某款网络游戏的某一版本提供或不提供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的服务,具体以"畅易阁"相关页面实时公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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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指自愿使用"畅易阁"提供的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服务并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使用人(以下简称为"用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畅易阁"提供的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服务下的卖家和买家。
- 4、买方:指遵守本协议,通过"畅易阁"有偿获得他人享有的畅游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使用权,从而在特定畅游网络游戏中进行娱乐互动的"畅易阁"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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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卖方:指严格按照畅游网络游戏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服务条款、玩家守则、游戏规则、本协议以及与畅游的所有约定,将其在特定畅游网络游戏中所享有的游戏虚拟物品的使用权通过"畅易阁"转让给他人,从而获取利益的"畅易阁"用户。
- 6、冻结:指锁定游戏角色/道具或者游戏角色/道具的操控者对该游戏虚拟物品进行的任何操作的措施
- 7、公示期:在"畅易阁"交易中,畅游有权决定对何种"交易标的"设置公示期,以及公示期的时长,并在"畅易阁"公示。如设置公示期的则每一项虚拟物品都必须先经过一段时间的公示,该"公示期"自游戏虚拟物品从游戏服务器进入"畅易阁"起,在上述期限内,各方均有权对被公示的对应卖方的每一项游戏虚拟物品提出异议,畅游将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规则处理上述异议。
- 畅游在此特别提示,"畅易阁"如被设置为支持多个畅游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各游戏之间的公示期规则(如是否设置公示期、公示期的具体时长、公示期内是否可以交易等)可能各不相同,请用户留意具体页面上的标识。
- 8、考察期: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在"畅易阁"交易的全部"交易标的"在出售后,将经过一段考察期间。畅游有权决定对何种"交易标的"及"卖方应收取的交易款项"
设置考察期,以及考察期的时长,并在"畅易阁"公示。在上述期限内,各方均有权对考察期内的每一项游戏虚拟物品提出异议,畅游将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规则处理上述异议。
- 畅游在此特别提示,"畅易阁"如被设置为支持多个畅游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品使用权交易,各游戏之间的考察期规则(如是否设置考察期、考察期的具体时长等)可能各不相同,请用户留意具体页面上的标识。
- 9、交易标的:仅指在"畅易阁"中准备转让的"游戏虚拟物品"的使用权。
- 10、本协议以及"畅易阁"中所描述的"出售"、"购买"、"买"、"卖"、"交易"、"转让"等用词,均指且仅指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的转让行为。游戏虚拟物品的所有权仍归畅游所有。
- 11、出售:指在"畅易阁"中准备转让的游戏虚拟物品已被买方下订单并已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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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游戏虚拟物品:指畅游所有并许可用户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游戏中根据游戏规则使用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资源、游戏道具(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游戏币、武器、坐骑、宠物、装备等)及其他畅游同意用户交易的物品。
- 13、交易完成:"交易标的"在游戏内被买家成功取出,"卖方应收取的交易款项"成功到达卖家余额内,则为交易完成。
- 14、服务费用:畅游在用户交易过程中,按照标价收取一定的信息费。
第二条 用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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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在完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畅易阁"同意用户使用畅游通行证账号登录"畅易阁"及享受"畅易阁"提供的"交易标的"的交易服务。同时,用户还应自行遵守与畅游就畅游通行证账号的注册、取得、用途、修改、保护、限制及使用责任所签订的全部用户协议。
-
2、如用户没有畅游通行证账号,用户应先行注册畅游通行证账号,自行遵守与畅游就畅游通行证账号的注册、取得、用途、修改、保护、限制及使用责任所签订的全部用户协议,否则用户将无法登录"畅易阁"及享受"畅易阁"提供的"交易标的"的交易服务。
- 3、用户对登陆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为维护自身权益,用户不应将账号、密码及验证信息泄漏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转让予第三人使用。如有任何第三方使用用户的游戏账号进行登录,在确认其提供的账号、密码信息准确的情况下,用户同意"畅易阁"有权视为该行为已获得了用户的充分授权,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
-
4、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畅游通行证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使用异常或需修改账号、证件号码或与账号相关的其它事项的,用户应自行按照畅游通行证账号官方公布的处理方式解决,"畅易阁"不负责处理与游戏账号相关的事项。
-
5、如用户的畅游通行证账号被畅游依据其与用户签订的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中止使用或限制使用或终止使用的,用户同意"畅易阁"有权在该中止期间或限制期间或终止期间内拒绝用户使用该账号进行登录及使用"畅易阁"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
第三条 交易规则
- 1、用户知悉并同意:"畅易阁"仅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准许用户在遵守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买家和卖家提供"交易标的"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服务。畅游并不参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也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审查。但为了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及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同意授权"畅易阁"官方按照下述交易规则对标的物的全部交易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用户同意自愿接受下述交易规则的约束,是"畅易阁"官方向用户提供交易服务的必要前提。
- 2、"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服务,指用户通过"畅易阁交易平台"的系统提示,设置并使用电子钱包服务。
- 3、用户可以通过"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服务实现以下功能:
- (1) 可以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存储在"畅易阁交易平台"中出售角色或道具所获得的款项;
- (2) 可以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的款项在"畅易阁交易平台"中购买角色或道具。
- (3) 可以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的款项提取至用户实名认证信息账号对应的银行卡账户。
- (4) 可以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的款项进行畅游游戏点数充值。
- 4、服务费用:畅游将在用户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向用户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 (1) 平台服务费用标准
- 买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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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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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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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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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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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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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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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标价≤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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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标价×7%
90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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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标价1000元:
服务费用=1000×7%=70元
卖家实际所得=1000-70=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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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畅易阁另行举办市场活动的情况下,服务费用以活动时公布的标准为准。
- (2) 其他服务费用标准
- (a) 买家提现服务费用每笔人民币2元,即指买家提取现金需向银行支付提现服务费用,在单笔提现金额满足下列条件下,即人民币3元≤ 单笔提现金额 <人民币5万元时,提现费用统一为每笔人民币2元;
- (b) 网银充值服务 免费
- (3) 畅游保留制订及调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以及收费方式的权利,若用户在畅游公布调整后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后,仍继续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接受该等调整,否则,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服务。
- 5、用户明白且同意,用户在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服务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服务的规则,用户对于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或继续操作表示对"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服务规则的认同,规则有可能发生改变,以当时的页面提示为准,用户同意页面提示的规则是用户使用上述服务的前提。
- 6、用户须确保其所提供之个人资料无误,以便畅游公司能于"畅易阁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异常状况发生时,及时通知被上述异常所影响的交易后续处理方式。若用户提供之个人资料有误,造成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用户后续处理方式,畅游公司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 7、用户了解并且同意,由于获得畅游通行证账户是用户使用"畅易阁交易平台"的前提条件,而电子钱包服务则是畅游通行证服务的一部分,故畅游通行证账户注销的同时,电子钱包账户也将被注销。
第四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 1、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畅易阁"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畅易阁"所交易的"交易标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及畅游发布的相关政策等。
- 2、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畅易阁"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畅游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用户承诺:
- (1)在"畅易阁"以及"畅易阁"所在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畅易阁"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在"畅易阁"以及"畅易阁"所在网页上或者利用"畅易阁"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2)在"畅易阁"以及"畅易阁"所在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畅易阁"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 (3)不利用"畅易阁"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a)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b)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c)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d)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畅易阁"的服务。
- (5)未经畅游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畅易阁"以及"畅易阁"所在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数据分析等用途的。"非法获取"是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爬虫程序、拟人程序等非真实用户或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等非正常浏览的手段、方式,读取、复制、转存、获得数据和信息内容的行为。
- (6)不得在"畅易阁"使用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指可用于交易中或在交易中获得优势,但不属于平台一部分的任何文件或程序,包括作弊性质的外挂以及相关辅助性质的外挂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下单、自动支付、自动筛选虚拟物品等)。如若发现使用作弊性质的外挂以及相关辅助性质的外挂等,畅游将对其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撤销交易、暂时冻结交易、暂时冻结账号、交易功能限制、禁止登陆、封停账号、扣除交易物品、暂时限制游戏行为等措施,并有权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 (7)遵守"畅易阁"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
3、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畅易阁"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畅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畅游等额的赔偿。用户理解,如果畅游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畅游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 4、用户须保证,不对"畅易阁"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畅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畅易阁"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第五条 "畅易阁"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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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用户在注册以及使用"畅易阁"服务过程中向畅游提供,或在使用"畅易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归属于用户个人的资料以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手机号、身份证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以及其他个人信息等,畅游将遵循以下原则尊重并保护信息:
- (1)畅游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的许可。
- (2)畅游亦不会许可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
- (3)信息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 (a)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 (b)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 (c)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 (d)其它畅游根据法律或者公司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 2、"畅易阁"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畅易阁"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畅易阁"官方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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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畅易阁"官方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布、分析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用户访问量、访问时段、用户偏好等用户数据信息)。
- 4、"畅易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用户开具发票,具体说明如下:
- (1)"畅易阁"就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用"和"提现服务费用"为卖家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向买家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为买家开具增值税发票。
- (2)发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折扣金额和使用优惠券的金额。
- (3)发票日期为实际开具的当日,不支持指定发票日期。
- (4)用户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接收发票方式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因提供的接收发票方式错误而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 (5)发票申请过程中产生的邮寄运输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
第六条 "畅易阁"的责任限制
- 1、用户在本"畅易阁"平台上所表达的言论仅代表用户本人,不代表"畅易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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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畅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第三方应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安卓平台,iOS平台等)原因,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及电子通信设备故障、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3、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不便或损害,畅游免责:
- (1)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而进行的游戏网站和服务器的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而造成的服务中断;
- (2)网络服务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 (3)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
- (4)用户与其它任何第三方的纠纷;
- (5)畅游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以及有效政府文件的要求对"畅易阁"上的"游戏虚拟物品"进行的任何操作;
- (6)其他非畅游原因导致的情形。
第七条 服务的修改、中断以及终止
- 1、用户了解并同意,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畅游将定期、不定期或根据畅游的判断随时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网站运行过程中存在由于可能发生的技术问题、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而导致畅游所提供的服务暂时中断。畅游将尽其全力避免网站的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畅游无需因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 2、用户了解并同意,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畅游有权决定停止或变更提供给用户相关服务:
- (1)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
- (2)用户注册数据不真实、不合法;
- (3)用户违反本协议或与畅游签署的其他协议的约定;
- (4)由于业务调整,畅游认为需要终止或变更服务的。
- 由于上述原因停止或变更的相关服务时而产生的问题,畅游对用户或第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 3、因本协议约定的原因致使畅游中断、终止对用户服务的,对于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 (1)服务中断、终止之前,"交易标的"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畅游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标的"的相关信息;
- (2)服务中断、终止之前,用户已经就其它用户"出售"的具体"交易标的"作出意思表示,但交易尚未完成,畅游有权在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该用户的相关意思表示。
第八条 知识产权、所有权以及其他权利归属
- 1、畅易阁向用户提供的任何服务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均属畅游或其原始授权人所有。未经畅游或原始授权人书面同意,任何人或用户均不得擅自复制、再造、下载、重制、传输、修改、编辑、展示、散布、制作衍生著作等任何信息,不得对畅易阁及畅游网络游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违反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畅游可立即终止向其提供产品和服务。
- 2、用户在使用畅易阁或其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账号信息、用户登录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信息),畅游对上述数据信息拥有所有权。
- 3、用户在按照本协议规定正常使用畅易阁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有限使用权,在不影响用户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畅游有权决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务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数据。
- 4、用户在使用网络游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过程所产生的游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资料、登录数据、角色数据、虚拟物品数据及相关衍生数据等),归游戏官方所有。鉴于"畅易阁"交易服务与游戏数据紧密相关,用户使用"畅易阁"交易服务时,即视为用户同意授权游戏官方向"畅易阁"官方提供其必要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资料、角色数据、虚拟物品数据及相关衍生数据等),并授权"畅易阁"在提供服务时使用上述必要用户数据。
- 5、畅易阁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畅游网络游戏中的各种虚拟物品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元宝、金币、银币、游戏币、道具、装备)属于畅游所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畅游所有,畅游在此许可用户在遵守法律和本用户协议规定及游戏规则的情况下的使用权。本协议所称用户对"游戏虚拟物品的购买/出售"均指游戏虚拟物品使用权的交换/转让,用户无权交换/转让上述游戏虚拟物品的所有权。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 畅游向用户发出的通知,采用电子邮件或页面公告的方式;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本用户协议,可免除该方违约责任,由各方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但由于该方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未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所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有关一切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有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联系我们
- 1、如果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用户可以通过"畅游首页-客服中心"获得我们的联系方式,包括服务热线、自助服务、在线客服等,联系我们提出用户的要求,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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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用户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还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个人隐私信息违法问题举报专用邮箱tousu@cyou-inc.com或拨打电话022-58329888寻求解决方案。